重庆工商大学留学生公寓管理制度(试行)
时间:2009年07月14日 22:35 作者: 点击:[]
重庆工商大学留学生公寓管理制度
为了使留学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和正常的秩序,特作如下规定:
一.所有学生来校学习,必须凭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(如护照、居留证等)办理住宿登记。学生办理完住宿手续后,方能进入指定房间。住宿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,按指定房间住宿,不得私自调换房间,不得强占房间。
二.学生入住时应仔细检查室内设施,发现有短缺或损坏的要及时向管理员反映,毕业离校时务必将财产交接清楚方能办理离校手续并退还押金。
三.不得利用宿舍从事违反我国法律和校规的活动,所住房间不得私自转让,转租或留宿他人,如亲人、朋友来访需要留宿者,必须事先向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告。不得将宿舍设为宗教活动场所。
四.遵守防火规定,严防乱动配电箱和消防器材,室内禁止存放易燃,易爆物品,对由此而造成损失的,须赔偿一切损失。注意用电安全,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或电取暖器,酒精炉等加热设备,以防止火灾发生。违反者的上述设备将被没收,如因使用此类电器而引发事故,其全部损失将由肇事者负责,并追究其应有的法律责任。
五.请随手关门,出门锁好房间。
六.保持宿舍的清洁和安静,不得乱涂乱画,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,不得大声喧哗及播放高音量的音乐等,未经许可禁止在宿舍楼层内举办舞会,以免影响他人学习与休息。不要在有禁烟标志的场所吸烟,不要乱丢烟蒂。
七.爱护公物,节约水电。不得自行更换家具,不得损坏,拆卸宿舍楼和房间内的设施,损坏或遗失公物要赔偿。楼内一切设备必须妥为保管,属人为损坏,必须照价赔偿。
八.留学生楼的过道及其他公共场所,不得堆放各种杂物,如有违反,管理人员有权予以没收。
九.晚上12:00前必须回宿舍就寝。
十.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,学校将视情节轻重,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。